我自己的叛逆期在國二

或許賀爾蒙作祟

覺得一切事物都好煩

我功課依然維持不錯(班級前兩名)

但我會翹課 我會淋雨希望生病不要去學校

老師不在的時候 全班亂哄哄

因為我身為班長 所以處罰更重

以前會有體罰 我被打到手掌根本紅腫無法寫字

現在想想以前教育真的很變態

我爸媽都沒有這樣打我了 學校老師卻可以這樣對待學生

我好像直到國三就稍微恢復正常

畢竟當時要聯考

心思已經專注於課業

不過我還是有談戀愛耶

現在想想以前的行為 應該是現在父母很擔憂的地方

但我爸媽給與我很大的空間

雖然我的戀愛 畢業後我就主動分手了

也從這次的戀愛 知道高中的我要好好念書

戀愛是會影響我的情緒課業的

所以讓小孩親身體驗或許也是一種成長

現在父母和小孩關係太緊密

其實父母自己壓力也好大

若讓小孩自我成長也沒什麼不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gela4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